电勘院关于开展 2023年“安全生产月” 的活动方案
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
今年6月是我们国家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好我院“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按照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红线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加强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的落实,做好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宣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强化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负责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生产部门、驻外机构要采取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向基层、生产一线延伸,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工作的实效。
二、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要响应“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负责人要积极开展讲安全、一线员工要讲安全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员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大家谈”等活动,全员强化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深入宣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要围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推动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的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检查等等,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四、统筹做好安全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院安全环境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应急演练体验、安全生产知识宣贯等活动;要利用钉钉工作群、宣传展板、制作横幅等形式面向干部职工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营造院“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设安全生产违法案例、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展,组织职工参观学习,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自建房等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在消防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院安全环境部。
六、鼓励全员参与隐患举报。
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要广泛宣传《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及“12350”“12345”等举报渠道。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鼓励各部门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请院属各生产部门、各驻外机构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于6月24日17:00 前发送至相应邮箱。活动期间每周电话报送有关情况。
撰稿人:李峰 审核人:李社 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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